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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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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产(货物类)验收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6-04-29 点击次数:


为规范学校资产验收工作,提升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与权威性,确保采购资产质量,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验收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内部管理规定,决定组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产(货物类)验收专家库,现面向全校征集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选条件

(一)职业道德与遵纪守法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及失信记录,能够客观公正履行验收职责。

(二)专业能力与经验

1.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评估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独立判断能力,能够准确把握资产验收技术标准;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备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三)年龄与健康要求  

 年龄不超过63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或线上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专家职责和基本准则

1.参与学校各类资产验收工作,对货物类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技术质量验收,核查设备参数、配置、运行状态等是否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出具客观、专业的评审验收意见。

2.履职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职业操守,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原则(与验收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需主动申请回避)。

三、入选人员有关待遇

参加学校组织的资产验收工作,按学校规定发放报酬。

、征集流程与申报方式

(一)征集原则与流程

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资格初审—专业核验—综合评议—公示入库”的程序开展专家征集工作。

(二)申报方式

专家库人选结合资产验收工作实际需求,通过个人自愿申报和人事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自愿申请人需填报附件1申请表,纸质申请表送到崇德楼607(或电子档发到邮箱:1990424293@qq.com)。

 

联系人:谢瑛  电话:85623158。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产验收(货物类)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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