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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中心)工作及岗位职责

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负责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与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制订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防止资产流失

  2.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登记、统计、清查、处置等工作

  3.科学配置学校国有资产,推进资产的共享共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4.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5.负责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的归口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实验室建设管理方面 

  7.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

  8.根据实验教学需要,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建设规划,组织审核论证并提报实验室建设方案,督促检查实验室建设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

  9.负责组织国家级和省级等各类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检查、评估、验收与评优等工作

  10.组织编报实验仪器设备年度购置预算计划,组织审核论证并提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1.组织落实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大型精密贵重科学仪器设备的对外共享工作

  1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13.协助做好实验室人员和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以及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14.负责管理实验室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方面

  15.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16.建立健全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17.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与招标;

  18.组织实施校级采购;

  19.负责进口货物减免税申报;

  20.建设和管理校级采购的评审专家库;

  21.负责“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信息维护和平台账号及操作权限的配置;

  22.负责采购与招标文件的立卷归档、整理移交;

  23.参与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立项、合同会签;

  24.备案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25.协助处理投诉和质疑;

  26.对院处采购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指导

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中心)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实验室管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查落实、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建立处室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组织全处人员的调配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四、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检查

  五、根据本处工作职能,制定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检查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价

  六、主持处务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处室专项经费审批及使用管理

  七、负责抓好全处维稳和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本处岗位安全责任和稳定工作责任

  八、负责对外联系和协调 

  九、承办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分管部门的管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计划

  三、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并落实整改

  四、重大事项及时向处长报告并协助及时处置

  五、协助处长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

 六、承办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二、处理质疑与投诉;

三、负责中心网站建设;

四、负责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的网上发布;

五、负责中心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六、完成中心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的工作方针、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学校国有资产

  二、负责仪器设备验收、登记入账和数据库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统计评价和动态管理

  三、负责定期组织全校清产核资,固定资产盘点,对盘亏、盘盈资产查明原因及时报批,实现账、账相符,账、卡、物相符

  四、负责编制各种资产报表工作

  五、负责组织二级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

  六、负责学校专项经费和中央财政经费的付款工作

  七、对撤销、分立、合并单位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变动手续

  八、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房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依据管理办法对学校公用房屋资产调整分配与与管理;  

  二、负责学校新建公用房屋构筑物的验收和资产入账;  

  三、负责学校周转住房的安排与管理,按规定核收租金

  四、定期检查房屋资产使用情况,及时纠正违规使用房屋资产的行为;协助基建部门对房屋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杜绝房屋安全隐患;  

  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和学校房改办工作

  六、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验室的规划、建制、目标管理以及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三、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等各类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检查、评估、验收与评优工作

  四、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建设和验收工作

  五、负责制定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开放经费申报管理工作

  六、负责实验技术的开发与管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岗位聘任、业务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实验室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共享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运行管理办法;  

  二、组织专家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购置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负责做好大型进口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含电子资料)、海关监管期内的跟综管理, 做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及时组织对大型进口仪器设备故障进行维修,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五、参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组织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六、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维修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二、负责全校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管理,加强仪器设备运行状态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三、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执行仪器设备保修期限,负责与供货商联系保修期内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事宜。详细做好维修维护记录

  四、负责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的维护和使用,及时了解仪器设备维修信息,确保设备维修及时准确

  五、负责学校行政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配备和维修

  六、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岗位一职责(货物、“电子专场”)

1、接收货物类项目采购申请材料;

2、拟定货物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

3、负责货物类项目供应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发放;

4、组织货物类项目的开标、评标;

5、审核、备案货物类项目合同;

6、负责“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息维护和平台账号及操作权限的配置;

7、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岗位二职责(服务、减免税和“易制毒”)

1、接收服务类项目采购申请材料;

2、拟定服务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

3、负责服务类项目供应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发放;

4、组织服务类项目的开标、评标;

5、审核、备案服务类项目合同;

6、负责进口货物的免税申报;

7、负责“易制毒购买许可证”申请、线上出入库办理;

8、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岗位三职责(工程)

1、接收工程类项目招标申请材料;

2、拟定工程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

3、负责工程类项目供应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发放;

4、组织工程类项目的开标、评标;

5、审核、备案工程类项目合同;

6、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岗位四职责(行政)

1、招投标有关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移送工作;

2、完成学校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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